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拟发展对象韩佳怡等32位同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20税收1班 韩佳怡
20税收2班 蔡一铭 朱隆熙 庄梦琪 马若璇
20税收3班 李雪莹 莫家瑶 邹黄纬钰 吴紫虹
20社保1班 周智娴 毛欣璐 姜子涵
20财政1班 张龙阁
20财政2班 潘雨欣 韦李静
20财政3班 黄丽双 苏浈惠 王逸倪 边缘
21税收1班 朱海涛
21税收2班 杨萩芹
21税收3班 吴可儿 卜康欣
21社保1班 戴燊悦 潘琳 王若婷
21财政1班 梁栌尹 陈俚见
21财政2班 盛舒楠
21财政3班 刘校言 吴馨琳
22税收C1班 李佳雯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10日。公示期间,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总支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卢楚怡老师(6教5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571306 电子邮箱:375394531@qq.com
财税学院党总支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