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23届毕业生:
财税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财政学专业:
2023年5月9日(周二)08:30—12:00 2组
2023年5月9日(周二)13:30—17:00 3组
税收学、21税收专升本:
2023年5月4日(周四) 13:30—17:00 1组
2023年5月5日(周五) 9:00—12:00 1组
2023年5月5日(周五) 13:30—17:00 2组
2023年5月6日(周六) 9:00—12:00 1组
2023年5月6日(周六) 13:30—17:00 1组
2023年5月9日(周二) 13:30—17:00 1组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2023年5月9日(周二) 08:30-11:30 1组
2023年5月9日(周二) 13:30-16:30 1组
二、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专业第一次答辩分组请关注学委转发的消息,4月29日下午开始陆续公布分组最终版。
2. 教学办公室将不再统一收取纸质稿,答辩当天由学生携带答辩论文一式三份并提前半小时至答辩现场,答辩小组组长可在答辩前在系统内查看本组答辩论文电子稿,提前分配答辩任务。
3.答辩现场,每位同学自带黑笔,请根据答辩组老师要求书写《答辩意见反馈表》、《答辩记录本》,完成后请交答辩组老师查看签字并上交,请勿自行带离。同时请各位同学将答辩组组长签字的《答辩意见反馈表》拍照留底,方便修改论文时查看。
4.答辩结果在小组全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组现场公布,未通过的同学请按照答辩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导师联系,积极修改论文,自行参加图书馆论文检测,通过后可以参加学院第二次答辩。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同学,请填写《财税学院毕业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写明原因并由专业导师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6J-509)王丽老师处。
未尽事项请联系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王丽老师,0573-87571175。
附件:财税学院毕业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
财税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