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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检测具体操作办法
来源:未知   作者:wx  时间:2017-04-14 08:55  点击: 次  字体:

 财税分院2013级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分院本科毕业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暂行办法》(浙财大东财〔201322号)文件和《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要求,为更好的开展毕业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具体操作办法。

一、提交检测的论文必须是经导师同意的定稿论文,没有定稿或尚未经导师同意的,不得提交检测。

二、分院教学办公室定于428日上午将所有毕业论文统一进行检测,该次检测为免费。学生想在分院统一检测前预先检测的,可以自行到图书馆缴费检测,费用为15/次。凡未做参加分院统一检测的,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三、申请检测的论文请在4271200之前发送给导师,但论文名称须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导师姓名.doc,信息不完整不予检测。

四、发送要求:①根据规定发送给指导老师;②每篇须为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③文档名称须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导师姓名.doc”,如:“曹杰-1120200134-论文题目- 张雪平.doc

五、教学办公室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指导老师。

1.检测结果建议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文字复制比 ≤ 30%

通过检测

30% < 文字复制比 < 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文字复制比≥ 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2.全文文字复制比或分部分复制比超过30%的(去除本人在攻读本学位期间发表文章的引用率),不予参加论文答辩。

六、文责自负。凡规避学术规范检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与查实,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或收回学位证书。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方式: 0573-87571175 

                                                   财税分院

                                                201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