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财〔2017〕1号
各位老师、2016级各班:
经过各系组织协调、分院审核,2016级综合导师安排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现公布2016级综合导师名单(详见附件)。望师生之间加强联系,以便相关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财税分院2016级综合导师名单.xls
财税分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