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导师、2025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的毕业论文工作,根据根据《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财大东教〔2024〕87号)结合财税学院的实际情况,对财税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计划
序号 |
事项 |
完成时间 |
基本要求 |
1 |
论文选题 |
2024年9月30日 |
学生在专业导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
2 |
选题论证 |
2024年10月15日 |
各系开展毕业论文选题论证会议,确定最终选题,系主任提交各系选题汇总表格至教学办公室 |
3 |
提交开题报告 |
2024年11月8日 |
经导师指导通过后,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
4 |
论文开题 |
2024年11月15日 |
各系主任于11月13日前向教学办公室提交开题分组学生名单及分组老师名单,第10周完成第一轮毕业论文开题 |
5 |
中期检查 |
2024年12月27日 |
中期检查(导师反馈指导情况) |
6 |
论文定稿 |
2025年3月23日 |
学生完成定稿,并上传至毕业论文系统中 |
7 |
论文检测 |
2025年4月3日 |
最迟于4月3日前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
8 |
论文答辩 |
2025年4月14日-4月25日 |
各系根据具体情况最迟于第9周确定论文答辩时间,并提交答辩分组学生名单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一辩最晚于第9-10周前完成 |
备注 |
1.所有同学必须同时提交经导师指导通过的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才允许参加开题; 2.毕业论文必须经学术不端检测合格方可答辩; 3.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答辩或再次答辩仍没有通过的学生延期毕业。 |
二、其他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请指导教师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及时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具体操作可参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系统使用手册》(附件1、附件2),登录地址:教务管理部网站—智慧教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财税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请参照附件3;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请参照附件4。请财税学院各位专业导师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指导。
财税学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学生使用手册.pdf
附件2 教师和管理员使用手册.rar
附件3 财税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doc
附件4 毕业论文格式与规范.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