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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9-10 09:53  点击: 次  字体: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是评价本科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毕业生的选题和开题是整个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整个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切实落实本科生的培养目标,财税学院将在集中开题答辩前组织实施专业论文选题论证工作,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组织选题论证小组进行选题论证,以确保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选题论证的对象

财税学院2025届全体毕业生。

二、选题论证形式

鼓励各专业组建校内外专家共同参与的选题论证小组,建议以集中会议评审形式开展选题论证,具体评审形式和论证材料由各专业自定。

三、具体操作流程

1.选题征集。

选题征集可以由以下两个途径开展。一是学生自选题目,指导老师审核;二是指导老师指定题目,学生选择。具体可由各系自行决定。特别提醒:同一导师指导的学生论文主标题不能相同

2.选题汇总。

将征集后的选题进行汇总整理。

3.选题确定。

(1)各系通过集中会议的形式进行开会研讨(各系请于第五周10月11日前完成)对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合理可行的题目给予批准通过并进入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撰写环节。

(2)对存在不足的题目要求在一周内做修改补充,待论证通过后方能进入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撰写环节。

(3)各系主任在第六周(10月15日)前在征集好的选题汇总表中签字确认,同时提交教学办公室6J-509存档。

财税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