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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拟转正对象任叶等29位同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19税收1班: 陆烨媛 舒 滢 任 叶
19税收2班: 陈泽睿 徐嘉颖
19税收3班: 毛雅芳 沈文慧
19社保1班: 王陆瑶 马沈清
19财政1班: 戴丹宁 向曦冉
19财政2班: 高忆凡 姚佳程
19财政3班: 吕 婷 项梓力 张赛楠
20税收1班: 曹 欣 周 琪
20税收2班: 斯楚涵 陈梦婷
20税收3班: 骆恺玥 彭潇倩 叶基鹏
20社保1班: 刘 橙
20财政1班: 傅诗雨
20财政3班: 程 序 金雅欣 王佩楠
21税收C1班:郑佳慧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公示期间,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总支将对反映人的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卢楚怡老师(6教5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571306
电子邮箱:375394531@qq.com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党总支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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