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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发展对象韩佳怡等同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20税收1班 韩佳怡
20税收2班 蔡一鸣 朱隆熙 庄梦琪 马若璇
20税收3班 李雪莹 莫家瑶 邹黄纬钰 吴紫虹
20社保1班 周智娴 毛欣璐 姜子涵
20财政1班 张龙阁
20财政2班 潘雨欣 韦李静
20财政3班 黄丽双 苏浈惠 王逸倪 边缘
21税收1班 朱海涛
21税收2班 杨萩芹
21税收3班 吴可儿 卜康欣
21社保1班 戴燊悦 潘琳 王若婷
21财政1班 梁栌尹 陈俚见
21财政2班 盛舒楠
21财政3班 刘校言 吴馨琳
22税收C1班 李佳雯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直接到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
意见反馈邮箱地址:375394531@qq.com,联系电话: 0573-87571306
财税学院党总支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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