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拟发展对象周美琪等45位同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18税收1班 刘明浩 陈思诗 徐梓萌
18税收2班 陈芷欣 张 敏
18税收3班 徐家琪 颜宁萱
18财政1班 周美琪 朱旭江 戴雨琪
18财政2班 施锦超 陈思绮 詹方燚 李莹 王欣雨
18财政3班 蒋予柔 童思敏 柯林娅
18社保班 蓝诗敏 王盼盼
19税收1班 余龙浩 陈瑜禛 于一燕
19税收2班 陈雪梅 李 诺 林孟婷 周璟玟
19税收3班 俞初阳 朱书悦 徐钰涵 倪欣玥
19财政1班 陈凯渤 吕扬航 孙明丽 张迎颖 周焕键 诸晗熠
19财政2班 童丽君 张梦妤 徐琪琪
19财政3班 孙 哲
19社保班 童艳欣 万美茹 何亚婷
20税收C1班 刘亦可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张渊老师(6教5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571309
电子邮箱:512564811@qq.com
财税学院党总支
二○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