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注: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若对初选结果有疑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税学院领导小组提出,联系人:张娃庆老师87571306;张 渊老师87571309)
附件:财税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docx
财税学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