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导师、2017级各班学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财大东教〔2020〕70号)和《关于2021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0〕75号)的精神,结合财税学院的实际情况,对财税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计划
二、毕业实习的进度安排计划
本次毕业实习采用“校友邦”实习实践教学平台。请指导教师通过“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实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请财税学院各位专业导师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指导。
财税学院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