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及《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财税学院教材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财税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致电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王老师处,电话:0573-87571175。
公示期: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计划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表(通识).xls
财税学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