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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税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6-21 10:30  点击: 次  字体: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财税学院评优考核小组民主评选, 拟推荐朱计同志为2020-2021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张渊同志为2020-2021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反馈到6教505办公室王影老师处。电话:0573-87571176,邮箱:932632378@qq.com 。

财税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