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财税分院评优考核小组民主评选,
拟推荐金峰峰同志为2015-2016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郭小蕾同志为2015-2016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7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前反馈到6教513办公室樊小钢老师处。电话:0573-87571173,邮箱:909446323@qq.com 。
财税分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