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心
网站搜索
关于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一批答辩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04-17 09:34  点击: 次  字体:

各位老师、2025届毕业生:

财税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一批答辩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财政学专业:

1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08:30—12:00  J6-403

2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08:30—12:00 J6-404

3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7:00  J6-401

4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7:00  J6-402

5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7:00  J6-204

税收学、23税收专升本:

1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6:30  J6-403

2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6:30 J6-404

3组 2025年4月23日(周三)8:30-11:30  J6-403

4组 2025年4月23日(周三)8:30-11:30  J6-404

5组 2025年4月23日(周三)13:30-16:30  J6-403

6组 2025年4月23日(周三)13:30-16:30  J6-404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1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08:30—11:30  J6-510

2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6:30 J6-510

二、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专业第一次答辩分组请关注学委转发的消息。二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答辩当天由学生携带答辩论文一式四份(自己留一份)并提前半小时至答辩现场答辩小组组长可在答辩前在系统内查看本组答辩论文电子稿,提前分配答辩任务。

3.答辩现场,每位同学自带黑笔,请根据答辩组老师要求书写《答辩意见反馈表》、《答辩记录本》,完成后请交答辩组老师查看签字并上交,请勿自行带离!!!同时请各位同学将答辩组组长签字的《答辩意见反馈表》拍照留底,方便修改论文时查看。

4.答辩结果在小组全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组现场公布,未通过的同学请按照答辩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导师联系,积极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需自行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论文检测,查重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第二次答辩,请导师对学生的论文修改质量做好把关。

(维普论文检测网址: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pdfr)

5.通过答辩的学生也请根据答辩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导师进一步沟通,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于一周内在实践教学系统提交论文最终稿(流程管理→提交论文最终稿)。

6.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同学,请填写《财税学院毕业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写明原因并由专业导师签字后,最迟于4月18日(周五)16:00前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6J-509)处。

未尽事项请联系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陶老师0573-87571772。


附件1:财税学院毕业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docx

附件2:2025届税收学专业(含专升本)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学生).xls

附件3:2025届财政学专业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学生).xls

附件4:2025届社保专业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学生).xls


财税学院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