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心
网站搜索
关于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1-04 10:28  点击: 次  字体:

各专业导师、2025届毕业生:

根据财税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计划于校历10周进行,现将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 开题答辩时间

今年财税学院开题答辩分为两批:

第一批开题答辩时间:校历第10周(2024.11.11-2024.11.15)

第二批开题答辩时间:校历第14周(2024.12.09-2024.12.13)

具体开题答辩时间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二、开题答辩注意事项

1.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答辩。建议学生参加第一批开题答辩,没有进行毕业论文开题答辩,不得进入毕业论文的下一阶段。

2. 开题时,请整组同学提早5分钟到场,每位学生自行准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纸质稿一式三份,自带黑色水笔,现场需要根据开题情况填写《开题意见反馈表》,《开题意见反馈表》由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准备。

开题小组各老师对毕业论文选题、框架、内容等做出修改意见,学生本人应当及时记录并填写好《开题答辩意见反馈表》。开题结束时《开题答辩意见反馈表》交由开题答辩组长确认并签名,交至二级学院办公室存档。

3. 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第一批开题答辩,请填写《延迟开题申请表》(附件1),导师同意签字后最迟于11月5日(周二)16:00前交至J6-509办公室。第一批开题答辩未通过以及申请延迟开题答辩的同学需参加第二批开题答辩,三个专业第二批开题答辩时间暂定为校历14周,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 开题结束后,请将经导师确认后的修改稿(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上传至毕业论文系统。第一批开题答辩的同学最迟提交时间为:11月30日(校历12周);第二批开题答辩的同学最迟提交时间为:12月20号(校历15周)。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联系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陈老师,0573-87571175。


 附件1: 财税学院毕业论文延迟开题答辩申请表.docx



财税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