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pdf
(注: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若对初选结果有疑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税学院领导小组提出,联系人:张娃庆老师87571306;张渊老师87571309;钟晓宇老师87571366;杨凯强老师8757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