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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税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12 09:04  点击: 次  字体:

各专业导师、2024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74号)结合财税学院的实际情况,对财税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计划

序号

事项

完成时间

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

2023年930

学生在专业导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2

开题报告初稿

2023年1030

学生在专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初稿

3

提交开题报告

2023年1129

经导师指导通过后,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至毕业论文系统

4

论文开题

2023年128

各系主任于1123日前向教学办公室提交开题分组学生名单及分组老师名单,第13周完成第一轮毕业论文开题

5

中期检查

2023年1229

中期检查(导师反馈指导情况)

6

论文初稿

2024年3月18日

学生完成初稿,指导老师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7

论文检测与定稿

2024417

在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论文系统学术不端检测;上传毕业论文系统答辩定稿

8

论文答辩

2024年422-57

各系根据具体情况最迟于第9周确定论文答辩时间,并提交答辩分组学生名单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一辩最晚于第9-10周前完成

备注

1.所有同学必须同时提交经导师指导通过的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才允许参加开题;

2.毕业论文必须经学术不端检测合格方可答辩;

3.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答辩或再次答辩仍没有通过的学生延期毕业。

二、其他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请指导教师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及时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具体操作可参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系统使用手册》(附件1),登录地址:教务管理部网站智慧教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财税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请参照附件2;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请参照附件3。请财税学院各位专业导师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指导。

财税学院

2023年1012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系统使用手册1.rar 

                        附件2 财税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doc

                        附件3:毕业论文格式与规范.zip

                        附件4:声明及论文使用的授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