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拟转正对象于一燕等29位同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19税收1班 于一燕 陈瑜禛 余龙浩
19税收2班 陈雪梅 林孟婷 李 诺 周璟玟
19税收3班 朱书悦 俞初阳 倪欣玥 徐钰涵
19财政1班 陈凯渤 吕扬航 孙明丽 张迎颖 周焕键 诸晗熠
19财政2班 童丽君 张梦妤 徐琪琪
19财政3班 孙 哲
19社保班 万美茹 童艳欣 何亚婷
22税收C1 甘尚勇 符逸琛 吴雯霞 王 涛 王亦奇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的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卢楚怡老师(6教5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57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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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党总支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