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分院2014级各班:
按照学院统一部署,2014级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在第八学期,各位同学可以从寒假开始提前开展为期8周的毕业实习。本学期末起,财税分院拟组织推荐毕业生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毕业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单位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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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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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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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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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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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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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天台县工人东路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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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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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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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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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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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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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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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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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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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分院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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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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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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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城东路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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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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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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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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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文苑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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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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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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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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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吴山广场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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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分院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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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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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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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城路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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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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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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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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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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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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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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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12366财税咨询服务和投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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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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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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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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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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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新安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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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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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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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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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鲁迅西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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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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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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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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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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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劳动关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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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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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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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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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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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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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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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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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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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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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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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市府大道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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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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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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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智经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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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白石路318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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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分院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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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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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汇聚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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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江干区万银大厦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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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分院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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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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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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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丘山大街614-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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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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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分院现有合作校外实践基地,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建议就近选择实习单位(各财税局包括下属分局),其中16号、17号、18号实践基地将依据对方单位需求情况决定推荐。
二、实习时间
实习开始日期由学生跟实习单位约定,实习期不少于8周。
三、实习要求
学生凭介绍信与实习单位对接,希望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实习单位组织纪律,服从单位指导老师安排,完成指定任务;实习期间保持与学校指导老师的联系,在实习期满后,完成实习手册及实习报告。
四、报名安排
报名时各班请填写报名表(附件1)、班级汇总表(附件2)上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五、其他
分院将视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附件1.财税分院2014级学生意向毕业实习单位报名表
附件2.2014级意向毕业实习单位统计表
财税分院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