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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级毕业生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毕业实习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1  时间:2018-01-16 12:39  点击: 次  字体:

财税分院2014级各班:

按照学院统一部署,2014级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在第八学期,各位同学可以从寒假开始提前开展为期8周的毕业实习。本学期起,财税分院拟组织推荐毕业生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毕业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单位名称

序号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面向专业

1

天台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台州市天台县工人东路126号

财政税收专业

2

衢州市财政局

浙江省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财政税收专业

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

财税分院各专业

4

浙江省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嘉兴市城东路261号

财政税收专业

5

海宁市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海宁市文苑路318号

财政税收专业

6

中国财税博物馆

杭州市上城区吴山广场28号

财税分院各专业

7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

杭州市江城路701号

财政税收专业

8

海宁市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财政税收专业

9

杭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12366财税咨询服务和投诉中心

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幢

财政税收专业

10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浙江衢州市新安路20号

财政税收专业

11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绍兴市鲁迅西路55号

财政税收专业

12

海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社保、劳动关系专业

13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财政税收专业

14

浙江金华市国家税务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财政税收专业

15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

台州市市府大道356号

财政税收专业

16

浙江中智经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白石路318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6楼

财税分院各专业

17

浙江汇聚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江干区万银大厦1901

财税分院各专业

18

东方税务师事务所

杭州市余杭区丘山大街614-616号

财政税收专业

   以上为分院现有合作校外实践基地,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建议就近选择实习单位(各财税局包括下属分局),其中16号、17号、18号实践基地将依据对方单位需求情况决定推荐

二、实习时间

实习开始日期学生跟实习单位约定,实习期不少于8周。

三、实习要求

学生凭介绍信实习单位对接,希望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实习单位组织纪律,服从单位指导老师安排,完成指定任务;实习期间保持与学校指导老师的联系,在实习期满后,完成实习手册及实习报告。

四、报名安排

报名时各班请填写报名表(附件1)、班级汇总表(附件2)上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五、其他

分院将视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附件1.财税分院2014级学生意向毕业实习单位报名表

附件2.2014级意向毕业实习单位统计表

                                                       财税分院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