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25届毕业生:
财税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一批答辩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财政学专业:
1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08:30—12:00 J6-403
2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08:30—12:00 J6-404
3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7:00 J6-401
4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7:00 J6-402
5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7:00 J6-204
税收学、23税收专升本:
1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6:30 J6-403
2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6:30 J6-404
3组 2025年4月23日(周三)8:30-11:30 J6-403
4组 2025年4月23日(周三)8:30-11:30 J6-404
5组 2025年4月23日(周三)13:30-16:30 J6-403
6组 2025年4月23日(周三)13:30-16:30 J6-404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1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08:30—11:30 J6-510
2组 2025年4月22日(周二)13:30—16:30 J6-510
二、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专业第一次答辩分组请关注学委转发的消息。二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答辩当天由学生携带答辩论文一式四份(自己留一份)并提前半小时至答辩现场,答辩小组组长可在答辩前在系统内查看本组答辩论文电子稿,提前分配答辩任务。
3.答辩现场,每位同学自带黑笔,请根据答辩组老师要求书写《答辩意见反馈表》、《答辩记录本》,完成后请交答辩组老师查看签字并上交,请勿自行带离!!!同时请各位同学将答辩组组长签字的《答辩意见反馈表》拍照留底,方便修改论文时查看。
4.答辩结果在小组全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组现场公布,未通过的同学请按照答辩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导师联系,积极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需自行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论文检测,查重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第二次答辩,请导师对学生的论文修改质量做好把关。
(维普论文检测网址: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pdfr)
5.通过答辩的学生也请根据答辩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导师进一步沟通,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于一周内在实践教学系统提交论文最终稿(流程管理→提交论文最终稿)。
6.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同学,请填写《财税学院毕业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写明原因并由专业导师签字后,最迟于4月18日(周五)16:00前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6J-509)处。
未尽事项请联系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陶老师0573-87571772。
附件1:财税学院毕业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docx
附件2:2025届税收学专业(含专升本)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学生).xls
附件3:2025届财政学专业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学生).xls
附件4:2025届社保专业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学生).xls
财税学院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