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经财税学院评优考核小组民主评选, 拟推荐郁晓同志为2022-2023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张娃庆同志为2022-2023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4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优考核小组反映,电话:87571174,邮箱:csxy@zufedfc.edu.cn。
财税学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