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优秀(5人):陈祥槐 郁晓 李媛媛 王丽 朱计(不占名额)
合格(13人):金峰峰 耿立娟 郑彬博 黄晓燕 高伟华 蔡丞 崔红霞 夏磊 李彦俊 卢丹 张娃庆 卢楚怡 钟晓宇
公示期: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1日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反映,电话:87571174。
财税学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