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财税学院评优考核小组民主评选, 拟推荐李彦俊同志为2021-2022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卢丹同志为2021-2022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5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优考核小组反映,电话:87571174,邮箱:csxy@zufedfc.edu.cn。
财税学院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