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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税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13 08:35  点击: 次  字体: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财税学院评优考核小组民主评选, 拟推荐李彦俊同志为2021-2022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卢丹同志为2021-2022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5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优考核小组反映,电话:87571174,邮箱:csxy@zufedfc.edu.cn

 

财税学院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