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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税分院2014-2015学年优秀教师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6-10 发布者:admin1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财税分院评优考核小组民主评选, 拟推荐李彦俊和耿立娟两位同志为2014-2015学年财税分院优秀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2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6月12日前反馈到6教505办公室叶颖蕊老师处。电话:0573-87571176,邮箱:709120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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