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财〔2016〕20号
各分院、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财税分院组织架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财税分院下设财政系、税务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劳动关系系,分别任命李媛媛同志为财政系主任,朱计同志为税务系主任,夏磊同志为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闫新燕同志为劳动关系系主任;
二、财税分院下设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任命卢丹同志为行政办公室主任,王秀同志为教学办公室主任,张娃庆同志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三、任命李彦俊同志为院长助理;
四、任命金峰峰同志、黄晓燕同志为公共经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起,任期与财税分院行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相同。任期内因工作变化、职务变动等原因需进行职务调整时,任期至职务调整时止。
财税分院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