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用型学科建设之学术讲座通知--我... |
| 讲座主题: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与研究前沿 主讲人:付文林 教授 主持人:刘颖 教授 时间:2023年10月31日(周二)下午13:30—15:00 地点:J6-401 欢迎全院教师积极参与。 主办方:财税学院(应用经济学) 主讲人简介: 付文林,经济学博士,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地方财政研究院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是财政学理论与政策。第九届、第十届中国财政学 |
| 发表时间:2023-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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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结... |
| 财税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审,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优秀(5人):夏磊 高伟华 黄晓燕 郑彬博 卢丹 合格(16人):陈祥槐 金峰峰 李媛媛 耿立娟 朱计 郁晓 蔡丞 崔红霞 孙文佳 李彦俊 陈希敏 王丽 张娃庆 张渊 钟晓宇 杨凯强 公示期:2023年12月20 |
| 发表时间:202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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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
|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pdf (注: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若对初选结果有疑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税学院领导小组 |
| 发表时间:2023-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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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2023年度... |
| 学院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财税学院于12月5日组织开展了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经财税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评定,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基层教学组织 负责人 考核结果 财政系 陈祥槐 良好 税务系 朱计 良好 社保系 夏磊 优秀 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至2023 |
| 发表时间:202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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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
|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及《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财税学院教材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财税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致电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王老师处,电话:0573-87571175。 公示期: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8日。 财税学院 2023年12月4日 |
| 发表时间:202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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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财税学院2023级(含税收专... |
| 各位老师、2023级(含税收专升本)各班: 根据学生志愿,经过各系组织协调及二级学院审核,2023级(含税收专升本)专业导师安排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现公布2023级(含税收专升本)专业导师名单(详见附件)。望师生之间加强联系,以便相关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财税学院2023级(含税收专升本)专业导师统计表 财税学院 2024年4月3日 |
| 发表时间: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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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学院关于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 |
| 各专业导师、2024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和《关于2024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53号)文件精神,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取分散实习形式,毕业生自行落实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 |
| 发表时间:2023-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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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学院2023年百村(企)调查实施... |
| 社会调查是大学生认识社会、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乡村进行调查,体现了当代大学生对乡情国情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学以致用、学以报国和建设美丽乡村的家国情怀。 一、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百村调查是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专业实践教学“社会调查”的主要表现形式,以海宁市百余个村庄与社区为调查对象开展社会调查,调查的目的是通过社会调查巩固学生的专业知识、提升实践 |
| 发表时间:202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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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24届毕业生提前开展... |
| 各位专业导师、2024届毕业生: 由于财税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较之其他二级学院开始的时间较早,有部分学生已经计划在暑期开始毕业实习。根据东方学院关于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结合财税学院具体情况,现将财税学院2024届毕业生提前开展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习平台 本次毕业实习采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系统登录方法及使用方法如下(现在毕业实习系统尚未开放,可提前熟悉相关流程 |
| 发表时间: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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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秋日之约”主题摄影活动... |
| 各位会员: 金秋十月,处处秋景,满眼秋色,大地万物迎接收获。在这充满金色和丰收的季节,财税学院分工会将开展“秋日之约”主题摄影活动,邀请全体教职工共赴金秋盛宴,用镜头复刻涌动的秋韵,感受自然的神奇魅力,挖掘秋季的独特视角,留住美丽瞬间。 (一)活动时间 9月29日-10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以“秋日之约”为主题,围绕“赏月”“赏景”“赏味”“赏校园”四个分主题拍摄照片。 (三)作品内容 |
| 发表时间:2023-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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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22-2023学年教学业绩... |
|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管理部《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3〕67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以及《财税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经财税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小组审核,现将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26日-6月28日 |
| 发表时间:2023-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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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 |
|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经财税学院评优考核小组民主评选, 拟推荐郁晓同志为2022-2023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张娃庆同志为2022-2023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4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优考核小组反映,电话 |
| 发表时间: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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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财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
|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推进我院学位论文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规范化与统一化,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财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财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样本》《定性研究实例1》、《定量研究实例2》(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全院老师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各位老师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并于2023年7月7日之前将电子稿《征求意见 |
| 发表时间:2023-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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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
|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办法》及《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财税学院教材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财税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致电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王老师处,电话:0573-87571175。 公示期: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6日。 财税学院 2023年6月14日 |
| 发表时间:2023-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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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财税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 |
| 各位2023届毕业生及指导老师: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及教务管理部《关于对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进行检测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3〕25号)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财税学院将对2023届 |
| 发表时间:202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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