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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学院关于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
各专业导师、2026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和《关于2026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5〕62号)文件精神,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取分散实习形式,毕业生自行落实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
发表时间:2025-09-26

关于2024-2025学年财税学院国家励志...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优评奖小组审核和评选,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单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财税学院评议小组反馈。联系人:钟晓宇,办公室:6J503,联系电话:0573-87571366,联系邮箱
发表时间: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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