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首页 >> 搜索结果
财税学院2023级专业实践1方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相关文件精神、财税学院2023级专业培养方案以及财税学院三个专业的公共部门背景特性,体现专业培养的特色与劳动实践教育要求,制定财税学院2023级专业实践1方案。 一、教学目标与教学任务 (一)教学目标 财税学院专业实践1是基于东方学院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指导下,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与方法进行专业实践的过程。专业实践1的主要目标如下
发表时间:2025-06-10

共有 826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56 页   当前第 56 页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财税学院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电话:(86)573-87571010

邮编:314408

东方学院

财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