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一次答... |
| 各位老师、同学: 财税学院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如下: 1.时间: 财政学专业:2020年5月12日(周二)13:00—16:30 4组 税收学专业:2020年5月12日(周二)13:30—17:00 1组 2020年5月13日(周三)08:30—12:00 2组 2020年5月13日(周三)13:30—17:00 1组 社保 |
| 发表时间:2020-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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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财税学院2020届毕业生毕业... |
| 各位2016级指导教师, 2020届毕业生: 财税学院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检测对象 财税学院2020届全体毕业生 二、检测时间 第一批:2020年5月6日 第二批:2020年5月15日 三、检测要求 1.请2020届毕业生根据毕业论文撰写进度,自主选择参加一次分院检测; 2.发送检测的论文必须是经导师指导的毕业论文定稿,需是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全部内容 |
| 发表时间: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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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 |
| 根据浙财大东〔2018〕168号文件、浙财大东〔2017〕170号文件、浙财大东〔2017〕148号文件、浙财大东[2020]109号文件、浙财大东[2020]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德育类荣誉称号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注: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3日至 |
| 发表时间:2020-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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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 |
| 根据浙财大东〔2017〕168号文件、浙财大东〔2018〕168号文件、浙财大东〔2017〕170号文件、浙财大东〔2017〕14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考核小组推荐,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注: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若对初选结果有疑议者,请在 |
| 发表时间: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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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学院2019-2020学年素质拓展... |
| 根据浙财大东〔2017〕16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素质拓展奖学金、创业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注: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若对初选结果有疑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税学院领导小组提出,联系人:张娃庆老师87571306;张 渊老师87571309) 附件:财税学院 |
| 发表时间:2020-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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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专业实践2(专业... |
| 财税分院2017级各专业: 专业实践2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应用实践课程的重要环节,根据学院《关于2017级本科学生专业实践(2)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9〕93号)安排,结合分院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分院研究决定,2017级专业实践2要求学生进行专业调查,对照各专业专业调查教学大纲(附件1-3)要求,采用分散实践形式开展相关活动,并撰写专业调查报告。专业调查请在第五学期寒假和 |
| 发表时间: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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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分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
| 浙财大东财〔2018〕5号 各专业导师、2015级各班学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分院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8〕68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8〕76号)的精神,结合财税分院的实际情况,对财税分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的时间进程 |
| 发表时间:201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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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分院关于2016级本科学年论文工... |
| 浙财大东财〔2018〕6号 2016级各班、各专业导师: 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年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08〕49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2016级本科学年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8〕59号)文件要求,结合分院具体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成立“财税分院2016级学年论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刘颖(组长)、李媛媛、朱计、闫新燕、王秀 二、具体工作 |
| 发表时间:2018-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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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 |
| 2016级各专业学生: 2020届毕业生开题报告计划于校历13周、14周进行,原则上要求2016级所有学生参加,各专业的具体开题时间详见下表: 专业 开题时间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 财政学专业 12月3日-12月4日 详见附件一具体分组要求 税收学专业 12月9日-12月13日 详见附件二具体分组要求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12月3日 详见附件三具体分组要求 劳动关系专业 12月3日 详见附件三具 |
| 发表时间: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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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级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 |
| 2015级各专业学生: 2019届毕业生开题报告计划于11月中下旬进行,原则上要求2015级所有学生参加,各专业的具体开题时间详见下表: 专业 开题时间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 财政学专业 11月14日、15日 11月13日14:00之前 税收学专业 11月20日 11月19日14:00之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11月20日 11月19日14:00之前 劳动关系专业 11月20日 11月19日14 |
| 发表时间:201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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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财税分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 |
| 各位2015级指导教师, 2019届毕业生: 根据学院《关于对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进行检测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9〕19号),财税分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财税分院2019届全体毕业生 二、检测时间: 2019年4月29日上午 三、检测要求: 1.发送检测的论文必须是经导师指导的毕业论文定稿,需是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全部内容 |
| 发表时间:2019-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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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级学生毕业论文补开题... |
| 2015级各专业相关学生: 2019届毕业生第一次开题已于11月中旬在6号教学楼陆续进行,未通过第一次开题以及请假申请延期的同学请于12月份参加补开题,要求每位学生将文献综述一式一份,开题报告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交至6号教学楼509办公室王老师处。具体开题分组顺序详见附件,请相互告知。各专业的具体开题时间详见下表: 专业 补开题时间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 财政学专业 12月5日周三13:30-17 |
| 发表时间:2018-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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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我院第二届税务技能大赛获... |
| 各分院、各班学生: 我院第二届税务技能大赛圆满结束,经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选拔,系统测评和组委会认真评选,共32人次获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4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8年11月6日 |
| 发表时间:2018-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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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 |
| 浙财大东财〔2018〕4号 分院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学院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工作的需要,成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分院2019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樊小钢 副组长:刘颖、王影 成员:李媛媛、朱计、闫新燕、王秀 财税分院 2018年10月16日 |
| 发表时间:201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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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税分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
| 各专业导师、2014级各班学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分院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7〕51号)和《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7〕57 号)的精神,结合财税分院的实际情况,对财税分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 |
| 发表时间:2017-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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