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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税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文件精神和浙财大东〔2017〕148号文件、浙财大东〔2020〕107号、浙财大东〔2020〕108号文件、浙财大东〔2020〕10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考核小组推荐,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发表时间:2021-10-28

关于财税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
根据浙财大东〔2017〕148号文件、浙财大东〔2020〕109号文件、浙财大东〔2020〕106号文件、浙财大东〔2020〕107号、浙财大东〔2020〕10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德育类荣誉称号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注: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
发表时间:2021-10-28

关于财税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
根据《关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注: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若对初选结果有疑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税学院领导小组提出,联系人:张娃庆老师
发表时间:2021-10-28

关于财税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认定办法》(浙财大东〔2021〕122号)和《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初认定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注: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若对初选结果有疑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税学院领导小组提出,联系人:张娃庆老师87571306
发表时间:2021-10-28

关于财税学院2020-2021学年素质拓展...
   根据〔2020〕105号文件、浙财大东〔2021〕12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素质拓展奖学金、创业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注: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若对初选结果有疑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税学院领导小组提出,联系人:张娃庆老师87571306;张  渊老师87571309;卢楚怡老师
发表时间:2021-10-28

关于财税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各专业导师、2022届各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202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财大东教〔2021〕92号)和《关于2022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1〕93号)文件精神,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对财税学院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计划   二、毕业实习
发表时间:2021-10-18

入党申请人公示
近期,陈晓暄等200名同志向财税学院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现将陈晓暄等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9日)。公示期内对下列入党申请人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财税学院党支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573-87571309
发表时间:2021-09-27

财税学院与海宁市税务局联合开展202...
2021年第30个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税务总局要求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乡村振兴是我国当前的重要议题,为助力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税务部门应发挥税收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助力乡村振兴,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调查是大学生认识社会、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组织大一学生对海宁百
发表时间:2021-05-10

关于开展2017级毕业生第二次答辩的...
2017级各专业学生: 2017级毕业生第一次答辩已于5月6日-5月12日顺利进行,针对未通过第一次答辩、申请延期答辩及参加财税学院统一查重检测未通过(文字复制比超过50%)的同学,学院将于5月20-5月21日组织第二次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财税学院第二次答辩时间为2021年5月20-5月21日。各专业第二次答辩分组情况请关注2017级年级微信群,5月19日上午开始陆续公布分组
发表时间:2021-05-13

关于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一次答...
各位老师、2021届毕业生: 财税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财政学专业: 2021年5月11日(周二)08:30—12:00   1组 2021年5月11日(周二)14:00—17:30   3组 税收学专业: 2021年5月6日(周四) 13:30—17:00   1组     2021年5月7日(周五) 08:30—12:00   1组
发表时间:2021-04-29

关于拟接收预备党员的公示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东方学院财税学院学生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财税学院党总支研究,拟吸收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18税收1班:周诗琪、刘 悦、杨 洁    18税收2班:施利泓、张竹荧、陈心玥、吴倩倩、楼雨柔    18税收3班:周泽琳、胡云燕    19税收1班:韩 晶    19税收2班:伊艳慧、严贝妮、何 亮、吴淑凌、俞佳璐、胡宇柯    19税收3班:陈子彦
发表时间:2021-05-21

关于拟转正对象的公示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拟转正对象金微微等24位同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17税收1班 金微微 祝文雯 钟程园    17税收2班 池栩乐 单卓银    17财政1班 何珏叶 赖瑜洁 叶慧珍    17财政2班 罗 杨 王 菲 王舒君    17财政3班 何宇君 张子彬    17社保班 陈佳琴    18税收1班 钟枕洲    18
发表时间:2021-05-10

财税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辅导课堂...
2021年4月13日上午九点半,财税学院在6教205召开财税学院2021届毕业生返校大会暨“苗苗”大会,大会由毕业班辅导员张娃庆老师主持。 大会共分两大环节,第一环节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学业相关事宜,主讲人是税务系主任朱计老师。朱老师重点讲到毕业论文的重要性,教育部从今年起将进行本科院校毕业论文抽查,这意味着毕业生们要更加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质量。朱老师从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写作要求、如何写出一篇优秀
发表时间:2021-04-13

关于开展财税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
各位2021届毕业生及指导老师: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财税学院将对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检测对象 财税学院2021届全体毕业生 二、检测
发表时间:2021-04-09

​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毕业论文开题...
2017级各专业学生: 2021届毕业生开题报告计划于校历9周进行,原则上要求2017级所有学生参加,各专业的具体开题时间详见下表: 要求每位学生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一式两份于11月6日(周五)16:00前交至J6-509办公室。开题时,请整组同学提早5分钟到场,自带黑色水笔,现场需要根据开题情况填写开题意见反馈表。 个别学生因准备考研等其他原因无法参加第一次开题,请填写延迟开题申请表(附件4
发表时间: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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