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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教学研...
浙财大东教〔2014〕5号 各分院 、中心、部(室): 我院2013年第二批教学研究课题经专家组认真评审,共6项一般课题获准立项,现将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布。 一般课题研究主要围绕规范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主题,开展教学管理研究。鼓励教学管理人员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总结经验,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和简化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思路和建议。 一、结题要求 (一)   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可以
发表时间:2014-01-03

转发: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教学改...
财大东教〔2014〕2号 各分院 、中心、部(室): 我院2013年第二批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经专家组认真评审,共14项课题符合结题要求,准予结题,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7项。 一、结题名单详见附件。 二、请课题负责人至教务管理部A103东领取结题通知;逾期未结题的课题,希望课题负责人组织课题组成员,抓紧时间进行研究。 联系人:应青苑 87571127
发表时间:2014-01-03

关于开展财税学院2022级学生专业实...
财税学院2022级各专业: 专业实践(2)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应用实践课程的重要环节,根据《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为指导,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专业实践2
发表时间:2024-12-27

财税学院关于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
各专业导师、2025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和《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4〕63号)文件精神,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取分散实习形式,毕业生自行落实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
发表时间:2024-09-23

关于财税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各专业导师、2025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的毕业论文工作,根据根据《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财大东教〔2024〕87号)结合财税学院的实际情况,对财税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计划 序号 事项 完成时间 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 2024年9月30日 学生在专业导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2 选题论证 2024
发表时间:2024-09-23

关于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
各专业导师、2025届毕业生: 根据财税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计划于校历10周进行,现将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 开题答辩时间 今年财税学院开题答辩分为两批: 第一批开题答辩时间:校历第10周(2024.11.11-2024.11.15) 第二批开题答辩时间:校历第14周(2024.12.09-2024.12.13) 具体开题答辩时间和分
发表时间:2024-11-04

关于财税学院2025届毕业生提前开展...
各位专业导师、2025届毕业生: 由于财税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较之其他二级学院开始的时间较早,有部分学生已经计划在暑期开始毕业实习。根据东方学院关于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结合财税学院具体情况,现将财税学院2025届毕业生提前开展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习平台 本次毕业实习采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系统登录方法及使用方法如下(现在毕业实习系统尚未开放,可提前熟悉相关流程
发表时间:2024-07-01

财税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2025届毕业...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是评价本科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毕业生的选题和开题是整个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整个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切实落实本科生的培养目标,财税学院将在集中开题答辩前组织实施专业论文选题论证工作,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组织选题论证小组进行选题论证,以确保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选题论证的对象 财税学院2025届全体毕业生。 二、选题论证形式 鼓励各专业组
发表时间:2024-09-10

财税学院“暑期实习心得”征稿
一、活动背景 为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的主动性,鼓励学生生继续保持踏实的工作态度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财税学院组织开展第一届“暑期实习心得”征稿活动,收集学生在暑期实习期间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以分享他们在实习过程中所学到的知识、面对的挑战、取得的成就以及对未来职业生涯的展望等,同时也为其他同学提供了解实习经验和职业发展的机会。此次征稿活动共分为7月和8月两期
发表时间:2024-07-02

财税学院“十佳优秀暑期实习生”评选
一、活动背景 为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的主动性,鼓励学生继续保持踏实的工作态度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财税学院组织开展第一届“十佳优秀暑期实习生”评选活动。 二、活动简述 (一)活动主办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 (二)活动时间 9-10月,具体评选时间开学后另行通知 三、活动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学院东方学院财税学院2022级参与专业实践1的学生 四
发表时间:2024-07-02

关于开展财税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
各位2024届毕业生及指导老师: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2022〕50号)及教务管理部《关于对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进行检测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4〕24号)文件
发表时间:2024-03-26

关于财税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各专业导师、2024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关于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3〕74号)结合财税学院的实际情况,对财税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计划 序号 事项 完成时间 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 2023年9月30日 学生在专业导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2 开题报告初稿
发表时间:2023-10-12

关于财税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关于财税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的通知 各位老师、2023届毕业生: 2023届毕业生第一次答辩已于5月4日-5月9日顺利进行,针对未通过第一次答辩、申请延期答辩及参加财税学院统一查重检测未通过(文字复制比超过50%)的学生,学院将于5月23日组织第二次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财税学院第二次答辩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 二、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各专业第二次答辩
发表时间:2023-05-11

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之:关于开展2022-...
为了营造更好的学风氛围,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和潜力,进一步提升班级凝聚力,财税学院特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之评选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先进集体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与对象 财税学院20级、21级、22级全体学生 二、活动内容 根据各班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班级通过率,在各年级中分别评选出: 第一名:1个班级 第二名:2个班级 第三名:3个班级 鼓励奖:1或2
发表时间:2023-04-06

关于公布财税学院2022级(含税收专...
各位老师、2022级(含税收专升本)各班: 经过各系组织协调、二级学院审核,2022级(含税收专升本)专业导师安排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现公布2022级(含税收专升本)专业导师名单(详见附件)。望师生之间加强联系,以便相关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财税学院2022级(含税收专升本)专业导师统计表 财税学院     2023年5月24日
发表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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