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大东〔2021〕122号)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调查核实,2025-2026学年我院共有120名学生资助对象。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9月30日至10月10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财税学院评议小组反馈,联系人:钟晓宇,办公室:6J503,联系电话:0573-87571366,联系邮箱:751839065@qq.com。
财税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