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25届毕业生:
2025届毕业生第一次答辩已顺利进行,针对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申请延期答辩及财税学院统一查重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院将于5月6日-5月7日组织第二次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25年5月6日(周二) 13:30-16:30 J6-402
财政学专业:2025年5月7日(周三) 13:30-16:30 J6-402
税收学、23税收专升本:2025年5月7日(周三) 13:30-15:30 J6-403
二、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1.答辩分组详见附件。
2.所有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同学请核查:论文答辩稿是否已提交并由导师审核通过、是否查重已通过(重复率≤30%)。若学生在二辩名单里却尚未达到答辩要求,将无法参加第二次答辩。
3.答辩当天由学生携带答辩论文一式四份(学生自己留一份)并提前半小时至答辩现场,答辩小组组长可在答辩前在系统内查看本组答辩论文电子稿,提前分配答辩任务。
4.答辩现场,每位学生自带黑笔,根据答辩组老师要求书写《答辩意见反馈表》和《答辩记录本》(《答辩意见反馈表》和《答辩记录本》教学办公室会统一提供,无需学生自己准备。)
《答辩意见反馈表》需要学生记录答辩老师指出的,关于论文本身的问题及修改意见,《答辩记录本》需要学生记录答辩老师提问的问题和自己回答情况。完成后均交给答辩组长老师查看签字并上交,请勿自行带离!
建议每位学生学生将答辩组组长签字的《答辩意见反馈表》拍照留底,方便修改论文时查看。
6.答辩结果在小组全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组现场公布,未通过的学生请按照答辩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导师联系。
特别提示:若论文题目有修改或更换,请务必在实践教学系统中(特殊情况处理处)修改提交新的论文题目、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
财税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