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导师、2027届毕业生:
根据财税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答辩时间
本次开题答辩设两个批次,建议优先选择第一批次,以便尽早推进后续论文工作;如有考公、考研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参加第二批次。
1.第一批次开题答辩时间:
财政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2026.11.10
税收学(含专升本)专业 初定校历第十周
2.第二批次开题答辩时间:校历第15-16周
具体答辩时间及分组安排后续将更新至通知附件,请大家关注学委后续转发的通知。
二、开题答辩注意事项
1.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须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答辩。请各位导师严格把关,材料内容、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得参与开题答辩。未完成开题答辩的学生,不得进入毕业论文的下一阶段。
2. 开题答辩当天,请整组同学提早10分钟到场,每位学生自行准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纸质稿一式三份(答辩老师每人一份,自己留一份),自带黑色水笔。现场需要根据开题情况填写《开题意见反馈表》,《开题意见反馈表》由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准备。
开题小组各老师对毕业论文选题、框架、内容等做出修改意见,学生本人应当及时记录并填写好《开题答辩意见反馈表》。开题结束时《开题答辩意见反馈表》交由开题答辩组长确认并签名,统一交至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3.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第一批次开题答辩,请填写《财税学院第二批次开题申请表》(附件1),交由导师审核签字。导师请于11月5日(周四)下班前将签字后的申请表统一交至J6-509办公室。
4. 开题答辩通过后,学生在一周内登录实践教学系统,上传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陶老师,0573-87571172。
附件1:财税学院第二批次开题申请表
财税学院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