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导师、2027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和《关于2027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6〕50号)文件精神,结合财税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取分散实习形式,毕业生自行落实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
二、实习平台
本次毕业实习采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登录地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信息门户—应用系统—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详见《实践教学系统学生使用手册》(附件1),系统预计将于10月中旬开通,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实习时间要求
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可打通安排,时间不少于八周。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毕业生需在2027年4月20日前完成毕业实习。
四、毕业实习具体要求
1.本次毕业实习采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
(1)毕业生在实习前,须在系统中录入实习单位;
注意:由于实习信息要上传学信网,请认真按要求填写实习单位、岗位、薪资等情况。另外,实习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务必到以下任一网站中核实,确保无误。
①企查查https://www.qcc.com/
②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③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https://www.cods.org.cn/gscx/
(2)实习过程中,每周需完成工作周记,要求500字以上,毕业实习期间共需提交周记8篇(周记撰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3)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毕业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附件2)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上传系统。
(4)实习结束后,完成3000字以上的毕业实习报告并上传系统(相关模板和规范详见附件3)。实习报告中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计划和安排、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5)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等材料,最迟于2027年4月26日前提交上传毕业论文系统交指导老师审核。
2.实习期间学生需牢记安全第一,保障个人安全,遵守保密、纪律、着装、行为等相关规范,建议大家积极参保,详见《毕业实习告知书》(附件4),并按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详见附件5),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3.指导教师应充分认识学生毕业实习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根据情况安排走访实习学生,及时帮助毕业生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学生撰写毕业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检查学生的实习工作及实习材料是否完整到位。
五、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及提交时间
指导教师根据和学生的沟通情况以及学生上传的毕业实习材料,在系统中进行成绩评定,毕业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毕业实习成绩请指导教师最迟于2027年5月1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评语撰写和成绩评定。
六、毕业实习的进度安排计划

附件1:实践教学系统学生使用手册.pdf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zip
附件3:毕业实习模板与规范.zip
附件4:财税学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zip
附件5:毕业实习告知书.pdf
财税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