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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税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2025届毕业生:

2025届毕业生第一答辩顺利进行,针对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申请延期答辩及财税学院统一查重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院将于56-5月7日组织第二次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25年5月6日(周二) 13:30-16:30 J6-402

财政学专业:2025年5月7日(周 13:30-16:30 J6-402

税收学、23税收专升本:2025年5月7日(周 13:30-15:30 J6-403

二、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1.答辩分组详见附件

2.所有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同学请核查:论文答辩稿是否已提交并由导师审核通过、是否查重已通过(重复率≤30%)。若学生在二辩名单里却尚未达到答辩要求,将无法参加第二次答辩。

3.答辩当天由学生携带答辩论文一式四份学生自己留一份并提前半小时至答辩现场,答辩小组组长可在答辩前在系统内查看本组答辩论文电子稿,提前分配答辩任务。

4.答辩现场,每位学生自带黑笔,根据答辩组老师要求书写《答辩意见反馈表》《答辩记录本》《答辩意见反馈表》《答辩记录本》教学办公室会统一提供,无需学生自己准备。

《答辩意见反馈表》需要学生记录答辩老师指出的,关于论文本身的问题及修改意见《答辩记录本》需要学生记录答辩老师提问的问题和自己回答情况完成后答辩组长老师查看签字并上交,请勿自行带离

建议每位学生学生将答辩组组长签字的《答辩意见反馈表》拍照留底,方便修改论文时查看。

6.答辩结果在小组全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组现场公布,未通过的学生请按照答辩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导师联系。

特别提示:若论文题目有修改或更换,请务必在实践教学系统中(特殊情况处理处)修改提交新的论文题目、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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