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通知 >> 正文
财税分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19 发布者:admin1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浙财大东〔2014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分院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分院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考核优秀:金峰峰、蔡 丞、高伟华、黄晓燕、颜燕翔

考核合格:李媛媛、陈祥槐、耿立娟、王 超、朱 计、郁 晓、闫新燕、夏 磊、李元春、李彦俊、惠 文、卢 丹、王 秀、张娃庆 、张 

公示期为2018119日—21日,如有异议,请向分院考核工作小组反映,电话:87571174

 

                                    财税分院

2018年1月19日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财税学院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电话:(86)573-87571010

邮编:314408

东方学院

财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