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通知 >> 正文
财税大讲坛流程规范
发布时间:2020-11-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财税大讲坛是财税学院重要的实践教学载体,在教师教学科研拓展、学生专业知识培养与实践能力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财税大讲坛规范、有序运行,特制定如下流程:

一、讲座确定阶段

1.申请讲座的老师请尽量提前两周将讲座意向(主讲老师、讲座主题)报刘央央老师确定;

2.在讲座主题确定时,请尽量考虑讲座的辐射面、讲座效果等。

二、讲座准备阶段

1.申请讲座的老师将主讲老师信息、讲座主题、讲座对象等信息发到“财税大讲坛”微信群;

2.社管中心确定讲座场地,并将讲座通知在财税学院公众号推送;

3.社管中心负责讲座的场地布置(打印台签、讲座老师茶水)、会议拍照、新闻稿撰写等工作。

三、讲座结束阶段

1.社管中心将撰写好的新闻稿发给申请讲座的老师先行审核修改,随后发刘央央老师进行终审;

2.新闻稿终审后,二级学院公众号和学院网站同步发布。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财税学院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电话:(86)573-87571010

邮编:314408

东方学院

财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