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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财税学院于11月28日组织开展了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经财税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评定,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基层教学组织 负责人 考核结果
财政系 陈祥槐 良好
税务系 朱计 优秀
社保系 夏磊 良好

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致电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王老师处,电话:0573-87571175。

财税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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