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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签订实践基地协议
发布时间:2017-02-20 发布者:朱计 浏览次数:


2017117日上午,财税分院副院长刘颖一行走访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局长叶莉、办公室主任李玲玲、管理二科科长阮小瑾等热情接待刘院长一行。

叶莉局长对刘颖副院长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开发区分局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刘颖副院长对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介绍,指出实践教学环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环节中的重要性,希望能与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深化交流与合作,聘请地税局业务骨干担任学生的校外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同时准备邀请税务干部进课堂,丰富课堂教学的实践内容。叶局长从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实践内容等方面提出细化的统筹意见,争取给大学生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实践环境,服务于税收专业人才的培养。接着,刘颖副院长与叶莉局长签署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习教学基地协议书”,并合影留念。


 


     大力推进实践教学是培养财税应用型人才最高效的路径之一;夯实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合作双方都将从中受益。随着实践教学基地扩面工作的有序推进,越来越多的实践教学内容将在税务局中完成,越来越多的学生也将在实践中提升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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