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东方学院财税学院学生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财税学院党总支研究,拟吸收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18税收1班:周诗琪、刘 悦、杨 洁
18税收2班:施利泓、张竹荧、陈心玥、吴倩倩、楼雨柔
18税收3班:周泽琳、胡云燕
19税收1班:韩 晶
19税收2班:伊艳慧、严贝妮、何 亮、吴淑凌、俞佳璐、胡宇柯
19税收3班:陈子彦、应婧鑫、范雅婷、姚燕飞
18财政1班:汪湘瑛、陈 慧、黄彤涵、童 宵、朱 瑞
18财政2班:丁 超、金智超、徐怡冉、奕郑灵
18财政3班:茹彤彤、林 雪
18社保班 :杨思思、林浠浠
19财政1班:邱帅杰
19财政2班:应恒彬、胡妍捷
19财政3班:王琪琪、朱丹瑶、沈 宁、赵敏晖
19社保班 :厉 可、陈彬彬、沈颖超、洪彬燕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意见反馈邮箱地址:csfydzbyjfk@126.com
联系电话: 0573-87571309
东方学院财税学院党总支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