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和评审,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7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财税学院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钟晓宇,办公室:6J-503,电话:87571366,邮箱:7518390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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