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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第二批次开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专业导师、2026届毕业生:

根据财税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第二批次开题答辩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答辩时间

第二批次开题答辩时间:校历第16周(2026.01.06),分组安排详见附件,请大家做好答辩准备。

财政学:

1组  2026年1月6日(周二)08:30-12:00 J6-403

2组  2026年1月6日(周二)13:00-17:00 J6-403

税收学(含专升本):

1组  2026年1月6日(周二)13:30-16:00 J6-401

2组  2026年1月6日(周二)13:30-16:00 J6-402

3组  2026年1月6日(周二)13:30-16:00 J6-404

劳动与社会保障:

1组  2026年1月6日(周二)13:30-16:30 J6-510

二、开题答辩注意事项

1.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才可参加开题答辩。没有进行毕业论文开题答辩,不得进入毕业论文的下一阶段。

2.开题时,请整组同学提早10分钟到场,每位学生自行准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纸质稿一式三份,自带黑色水笔现场需要根据开题情况填写开题意见反馈表,《开题意见反馈表》由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准备。

开题小组各老师对毕业论文选题、框架、内容等做出修改意见,学生本人应当及时记录并填写好《开题答辩意见反馈表》。开题结束时《开题答辩意见反馈表》交由开题答辩组长确认并签名交至二级学院办公室存档。

3.开题答辩通过后,学生登录实践教学系统,上传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财税学院教学办公室陶老师,0573-87571772。

财税学院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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