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浙财大东党〔2025〕45号)的要求,财税学院党总支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8日组织开展了师德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面向学院全体在岗教职工,应参加考核人员共计27人。经个人自评及学院党总支会议综合评议,27名教职工2025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具体名单如下:
刘颖、王影、刘央央、罗乐平、卢丹、王丽、陶凤仪、张渊、王丽丽、杨凯强、钟晓宇、罗静怡、陈祥槐、李媛媛、黄晓燕、郑彬博、耿立娟、张维熠、朱计、高伟华、孙文佳、郁晓、崔红霞、夏磊、李彦俊、惠文、陈希敏
现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党总支反映。
联系人:张渊
电话:0571-87571306
邮箱:512564811@qq.com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