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5届毕业生及指导老师: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2022〕50号)及教务管理部《关于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进行检测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5〕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财税学院将对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财税学院2025届全体毕业论文
二、检测时间
2025年3月19日-2025年6月6日
1.毕业生需尽快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注意毕业论文格式与规范),并上传至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财税学院将于4月7日上午10:00对毕业论文答辩稿进行统一查重,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保证4月7日前系统中的毕业论文是经导师审核并通过的,避免浪费一次免费查重机会。
2.毕业生答辩后,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完成毕业论文最终稿并上传至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财税学院将对毕业论文最终稿再进行统一查重(注:最终稿将上传至教育部论文抽检平台)。
三、检测标准
(一)学生本科毕业论文必须符合学院的重复率要求方可参加答辩,所有学生最终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都需低于30%(含30%)。
(1)检测结果为:文字复制比≤30%,性质初步认定为通过检测,默认参加第一次论文答辩;
(2)检测结果为:30%<文字复制比<50%,性质初步认定为疑似有抄袭行为。经导师指导,学生于一周内(4月14日前)修改且自费查重通过后(文字复制比≤30%),仍参加第一次论文答辩;
(3)若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50%,性质初步认定为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则不得参加第一次论文答辩,需经导师指导,学生再次修改,自费查重通过后(文字复制比≤30%)方可参加第二次毕业论文答辩(第二次毕业论文答辩将在第一次答辩后的7-10天内举行)。
(二)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其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含20%);另根据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奖、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浙财大东教〔2023〕126号),推荐参评奖项的毕业论文,其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含15%)。
四、检测流程
本次毕业论文检测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由财税学院统一进行两次重复率检测,分别为对答辩稿的检测和对最终稿的检测。
(一)对答辩稿的检测
1.答辩前,学生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答辩稿,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由财税学院系统管理员进行统一重复率检测(免费)。
2.若重复率>30%,学生修改答辩稿,导师审核后上传至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系统可显示付费查重入口(注意:如跳出拦截窗口请点允许,才会跳转到查重界面),查重结果返回至系统。
3.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二)对最终稿的检测
1.从本届起,毕业论文系统增加“最终稿”环节。
2.所有通过答辩的毕业生,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均需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最终稿,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由财税学院系统管理员进行统一重复率检测(免费)。
3.若重复率>30%,学生修改最终稿,导师审核后上传至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系统可显示付费查重入口,查重结果返回至系统。
4.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则论文最终定稿(此稿将上传至教育部论文抽检平台),定稿后无法再修改。
注:学院统一查重中每位毕业生的答辩稿和最终稿各有一次免费检测机会,学生在学院统一查重中,若仍未达到重复率要求的,系统才会显示付费查重入口。具体操作流程见《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查重功能操作指南》(附件)。
五、注意事项
(一)各位导师和学生均可在系统内查看学生论文每次检测结果。学院以系统中每篇论文的最后一次检测结果为准。重复率并非学术不端的唯一评判标准,各位导师需对毕业论文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进行综合考量把关。
(二)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毕业论文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AI工具可以在学生学习如何撰写毕业论文阶段中起到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作者的最终独立创作。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推演能力仍然是毕业论文考察的重点。使用AI工具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最终作品的原创性和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三)维普公司提供论文检测技术支持,各位师生可加入QQ群:856481322。
(四)财税学院将于2025年6月6日前将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导出的毕业论文最终稿重复率检测结果汇总表(仅筛选最后一次检测结果)报送至教务管理部。对未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督促学生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通过者将取消学士学位资格。
本次重复率检测工作将列入东方学院对毕业论文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望各位2025届毕业生及指导老师务必高度重视。
财税学院
2025年3月19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查重功能操作指南.pdf
其他相关通知
1、关于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进行检测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http://jw.zufedfc.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39&wbnewsid=17980
2、关于财税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https://cs.zufedfc.edu.cn/info/1011/24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