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各位老师、同学:
为确保2015届毕业生工作顺利开展,现发布本学期整体工作安排及说明,请各位同学积极配合、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毕业工作的每个环节均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务请各位同学给予高度重视,按时、规范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15年3月31日前
|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定稿定稿
|
2
|
2015年3月2日-4月24日
|
学生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实习,共8周时间,分院将根据情况安排走访实习学生。
|
3
|
2015年4月
|
完成2015届毕业生网上学历和学位照片校对
|
4
|
2015年4月13日
|
返校,注册,核对毕业学分
|
5
|
2015年4月14日
|
财税分院就业动员大会,领取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
6
|
2015年4月15日前
|
完成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具体送检办法另行安排
|
7
|
2015年4月16日
|
参加东方学院校园招聘会
|
8
|
2015年5月
|
毕业生核对修读学分及清算学分学费
|
9
|
2015年5月8日前
|
学生撰写、提交实习报告等材料。
|
10
|
2015年5月10日前
|
所有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
财税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