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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论文开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1  时间:2014-10-15 15:03  点击: 次  字体:

各综合导师、11级各班学生:

为进一步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凡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未经导师认可并同意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的开题。

(2)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此次开题的学生,分院将安排一次补开题,补开题费用由学生承担。

(3)由于本次开题材料提交由导师助理提交,特将11级导师助理名单加以明确,详情如下:


导师助理一览表

导师

助理

班级

陈祥槐

袁延林、杨柳

11财政111财政2

樊小钢

谢雯婷、蒋林佳

11社保111财政1

高伟华

姜陈妹

11税务2

金峰峰

张述容

11财政2

李元春

毛志惠

11社保1

刘央央

王文佳

11社保1

刘颖

冯艳、徐煦,

11税务111税务2

王景

叶晨晨

11财政1

郁晓

王康陶纯纯

11税务111税务2

张雪平

曹杰、陈婷玉

11财政111财政2

朱计

唐琪敏

11税务2

王绪强

王子文

11税务1

耿立娟

金琳

11财政1

特此通知。

财税分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