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综合导师、11级各班学生:
为进一步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凡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未经导师认可并同意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的开题。
(2)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此次开题的学生,分院将安排一次补开题,补开题费用由学生承担。
(3)由于本次开题材料提交由导师助理提交,特将11级导师助理名单加以明确,详情如下:
导师助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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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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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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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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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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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延林、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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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政1、11财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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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小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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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雯婷、蒋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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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保1、11财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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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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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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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税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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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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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述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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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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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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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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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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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央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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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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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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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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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艳、徐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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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税务1、11税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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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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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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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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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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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康、陶纯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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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税务1、11税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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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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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杰、陈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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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政1、11财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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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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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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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税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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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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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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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税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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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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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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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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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财税分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