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审,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优秀(6人):陈祥槐 蔡丞 孙文佳 陈希敏 张渊 钟晓宇
合格(17人):金峰峰 李媛媛 耿立娟 郑彬博 黄晓燕 朱计 郁晓 高伟华 崔红霞
夏磊 李彦俊 卢丹 王丽 陶凤仪 王丽丽 杨凯强 罗静怡
公示期: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反映,电话:87571174。
财税学院
2025年1月6日